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东着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奋力开创建设更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新局面。2024年,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广东省认真组织实施了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不断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加速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粤港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2024年广东省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8年居全国首位。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本省引导资金预算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广东省引导资金38246万元(不含深圳)。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资金安排。我省引导资金主要围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四个方向组织实施,共安排引导资金38246万元,立项项目448个。
2.分解下达预算。一是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支持一批青年提升、杰出青年和卓越青年团队等项目,瞄准国际前沿和重点领域关键科学问题潜心开展创新性探索研究,支持一批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和基础研究学科中心项目,安排资金18140万元。二是推进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包括支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专项科学考察、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安排资金7850万元。三是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包括支持建设广东省科学院汕尾产业技术研究院、韶关建设数据中心集群,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科技创新研究、产业技术创新服务,支持科技帮扶项目,安排资金8256万元。四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包括支持香港高校及其在粤合作办学高校的科研人员联合实施科研项目和支持汕头市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安排资金4000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组织395个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支持9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2家专项科学考察、7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12家科学数据中心、1家重点实验室、3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34项高水平科技期刊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开展18项科技帮扶支撑乡村振兴项目。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44家,完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8项,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18000万元、技术合同成交额15000万元。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累计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950人次,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达883人次,培训技术经纪人63人。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1.引导资金组织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科技和财政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年度重点任务目标,按程序做好科技项目储备,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结构。
2.科技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火博体育 负责引导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执行,包括项目征集、专家评审论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体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等;广东省财政厅负责审核引导资金项目计划、绩效目标,按程序做好资金下达和拨付等。
(二)资金管理情况
1.引导资金配套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2023年,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内部工作规范文件《火博体育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1053号),从资金使用范围、职责分工、管理程序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引导资金的精细化管理。2024年,根据《管理办法》最新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对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细则进行修订并形成《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引导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引导资金预算规模、支持方向重点、科技项目储备等情况,按项目类别、项目实施内容等因素确定各项目支持额度。2024年,省科技厅侧重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粤港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组织项目。
3.对照引导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情况。省科技厅对项目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完成情况实施监管,按项目类别由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和引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5年1月,我厅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引导资金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立项项目均能按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持续稳步推进,大部分项目已完成预定的绩效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管理情况
1.引导资金支持重点及方式。2024年引导资金主要围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方面确定引导资金支持重点,采取直接补助的支持方式组织实施。
2.项目储备、项目组织和遴选。参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常年开展项目申报、遴选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省科技厅在引导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分配上坚持厅集体审议决策,由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按项目类别采用材料复核、专家评审、论证评议等遴选方式做好项目储备,经省科技厅集体审议通过后确定引导资金支持方向,提出引导资金安排计划及立项项目,形成引导资金安排方案,并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将项目和资金下达各项目承担单位。
3.项目过程管理。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项目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等,参照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相关规定组织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此外,根据需要,相关项目的验收结题可委托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实施。
4.项目监督检查。省科技厅按要求组织开展引导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组织实施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实现情况等,掌握各单位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使项目在有效的监督管理下顺利完成各项绩效任务。如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建立了不同部门及不同岗位协同监督机制,采取日常监督、结题项目抽查、绩效评估评价等方式实施监督。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4年引导资金共支持了448个项目,项目总投入合计116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38246万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25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78400万元(含港币300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2024年引导资金预算合计38246万元,我省共安排立项项目资金38246万元,截至12月31日,实际拨付38246万元,资金拨付及时率为100%。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支出30926.85万元,支出执行率为80.86%。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充分发挥香港高校及其在广东合作办学高校“一校两园”的办学优势,推动开展深度科研合作。在港科大/港科大(广州)、港中文/港中文(深圳)、香港浸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三对即六所高校实施粤港高校“1+1+1”联合资助计划。2024年粤港高校“1+1+1”联合资助计划使用的3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已到位项目承担单位,带动港中文/港中文(深圳)、香港浸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投入自有资金4000万元(含港币2000万元)。港科大/港科大(广州)待立项协议签署后,将投入自有资金2000万元(含港币1000万元)。
2.支持汕头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科技支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汕头建设创新型城市。一是支持区域创新能力及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围绕重点产业开展6项技术攻关项目,开展8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持5项平台建设项目,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支持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支持5项深汕科技合作项目,加强深圳、汕头深度协作,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三是支持29项医疗民生项目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促进医学科技人才培育及临床技术提升、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民生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科技创新风险管理防控、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和科学素质提升。
3.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一是支持了9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2家专项科学考察、7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专项科学考察等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建立了一支科学数据分类、分级、分析的专业化支撑队伍,保障科技创新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支持了12家科学数据中心建设,组织编制了我省科学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并推广科学数据标准规范,并建立科学数据管理、科学数据共享、科学数据处理的管理架构和服务体系,促进各领域科学数据的高效利用与跨领域数据资源的协同共享。三是广东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与专项科学考察面向广东社会经济重大需求和科技战略布局,聚焦学科创新发展,服务于领域发展,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数据并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
4.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应用及示范,推动一批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围绕荔枝采后保鲜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科技助力组团纵向帮扶(东源县)和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南溪镇)和科技助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四个方向,支持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研究与实践,支持一批科技帮扶支撑乡村振兴项目,开展加工技术攻关、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应用及示范,加快推动一批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2024年,我省通过引导资金共支持农业农村科技领域项目14项,截至12月31日,共申请(部分授权)发明专利21件,研发新品种6个,建立生产线6条,研发新技术4个,引进新品种3个,开展技术培训3场,培训人员超900人次。
5.鼓励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紧密围绕国家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部署要求,鼓励自由探索,加强对基础科研人才尤其是青年科技人才和团队的持续、稳定支持,择优支持了青年提升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及卓越青年团队项目278项,培育了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和后备队伍,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支撑。
6.支持建设广东省科学院汕尾产业技术研究院。先后组织一批高校院所、企事单位到汕尾市进行产业和科技对接,为下一阶段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已引进1家省级科研机构在汕尾市设立创新服务中心,与华南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签订共建汕尾市海洋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协议,正在提供《汕尾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科技政策研究和咨询智库服务等1项,提供检测服务需求14项,累计培训各类人才100人次。加快构建技术育成孵化体系建设,汕尾产研院多次与汕尾高新区管委会讨论,并已组织广州、深圳、东莞等8批次专家、企业及团队到汕尾产研院洽谈科技项目孵化,推进众创空间项目建设工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指标共18个,其中产出指标6个、效益指标11个、满意度指标1个。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5个。一是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395项,实际完成数量416项,完成率105%。二是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基地项目55项,实际完成数量55项,完成率100%。三是支持转化科技成果28项,实际完成数量28项,完成率100%。四是支持区域创新载体项目308项,实际完成数量401项,完成率130%。五是支持东西部科技合作及区域协同创新项目5项,实际完成数量5项,完成率100%。
(2)时效指标1个。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6个。一是带动社会投入与引导资金投入比例≥2,实际带动社会投入78400万元,与引导资金投入(38246万元)比例为205%。二是促进科技投融资18000万元,实际完成18000万元,完成率100%。三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12家,实际支持12家,完成率100%。四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32家,实际支持32家,完成率100%。五是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15000万元,实际完成11000万元,完成率73%。六是带动地方投入东西科技合作及区域协同创新资金800万元,实际带动地方投入东西科技合作及区域协同创新资金6250万元(含港币3000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5个。一是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根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4》,2024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排名第一位,连续八年居全国首位,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二是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950人次,实际完成1000人次,完成率105%。三是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883人次,实际完成890人次,完成率101%。四是科技帮扶支撑乡村振兴项目18项,实际完成数量22项,完成率122%。五是培训技术经纪人63人,实际完成65人次,完成率103%。
(3)满意度指标1个。被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实际满意度为98%。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各三级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
广东省2024年引导资金设置的18个绩效指标中,“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1个指标未达到预期,“带动地方投入东西科技合作及区域协同创新资金”1个指标完成度超出指标值30%。一是大部分研究项目执行期为3年,引导资金于2024年6月分两次下达,实际合同签订完成时间为7至8月,多数项目仍处于研究的前期投入阶段,成果产出效益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因此成果转化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相对目标有一定距离。二是2024年新设立的粤港高校“1+1+1”联合资助计划发挥香港高校及其在广东合作办学高校“一校两园”的办学优势,创新高校资源整合模式,拉动了港科大/港科大(广州)等三对即六所高校合计6000万(其中包含3000万港币)的投入,粤港高校的积极响应及投入超出了绩效预算目标。
(二)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一是科技创新活动具有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等科研规律特点,对于当年立项、执行时间不足一年的科研项目,很多项目成果产出、效益暂未取得,对其开展当年度绩效评价未能有效体现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考虑科研规律,延长评价周期或采取滚动考核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建议评价周期或时间间隔为3年。二是中央引导地方资金绩效指标类型多、涉及面广,单列支出锁定具体项目立项的方式,绩效目标任务分解和汇总体现存在一定操作性困难。建议纳入省级财政科技投入资金池管理,从科技项目立项和成效汇总方面,均更有利于体现放大资金的引导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和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要求,根据我省立项项目类别按规定进行拟应用和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无。
(二)主要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1.经费管理创新驱动科研活力释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政科研经费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2024年度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共安排12260万元用于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通过对该类项目全面实施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赋予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上更大自主权,减少繁琐审批流程,使科研精力更聚焦于研究本身,有效提升经费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与创造力,为基础研究发展营造宽松且高效的资金环境。
2.科技平台建设夯实创新根基。一是构建科学数据管理体系。着力打造全方位数据管理架构,组建专业队伍对科学数据进行分类、分级与分析,精心编制资源目录、制定标准规范,搭建涵盖管理、共享与处理的完善体系,并深入挖掘数据知识价值。这一举措打破数据壁垒,促进多领域数据协同共享,提升数据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驱动作用,为科研活动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推动广东科技发展从数据资源整合迈向深度利用新阶段。二是推进野外科研观测与种质资源保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专项科学考察紧密围绕广东社会经济科技战略需求,精准定位多学科创新方向,持续获取珍贵野外观测数据,为学科建设提供一手素材,有力推动生态学等多学科发展;生物种质资源库则肩负战略使命,妥善保存遗传物质,筑牢国家粮食、生态、健康等多领域安全防线,在保障战略资源安全的同时,为农业、生物等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关键种质基础,实现科研与产业保障双赢。
3.期刊品质提升增强学术传播力。聚焦优势学科期刊,实施选优扶优战略,多维度提升期刊品质。一方面,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办刊与审稿团队;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国际化专业培训,加强与国际一流期刊及出版机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与模式,拓宽国际视野与合作渠道。通过内外兼修,提升科技期刊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塑造广东科技学术品牌形象,助力科研成果全球传播与交流。
4.区域合作创新打造开放科研生态。粤港高校“1+1+1”联合资助计划深度挖掘粤港高校合作潜力,基于紧密校际联系与优势互补,构建高度自主创新合作模式。赋予高校团队全方位科研自主权,从课题选择到技术方案制定,再到项目管理全过程,均依国际规则自主运行。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引导与备案激励,促进高校深度合作,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带动粤港科技、人才与产业全方位融合发展,提升区域整体创新竞争力,为跨区域高校合作创新提供示范样板。